婚前性行为和性混乱完全不是一回事

 

相比于以前,人们的性思想开放了很多,不会介意婚前有性行为。对于婚前性行为,有人赞同,而有人则反对,一些人甚至认为婚前性行为等同于性混乱。这真是可笑至极,婚前性行为和性混乱完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怎么可能会相同。如果你是这样认为,只能说明你没有全面了解婚前性行为。

 

婚前有性方兴未艾

 

在全国18到61岁的所有未婚且没有与任何人有过性行为的男女中,已经与异性接吻过的人,从2000年的40.5%增加到2010年的45.6%;已经有过性爱抚(触及或抚摸异性的敏感部位)的人,从2000年的30.6%增加到2010年的40.8%。

 

从接吻与性爱抚的差距来看,在2000年的时候,在接吻过的男女里,有10%的人是仅仅接吻而没有进一步的性爱抚;但是到了2010年,两者仅仅差距5%,也就是一旦双方接吻就有95%的人接着进行性爱抚。这就给传统的性道德提出了一个尴尬的问题:婚前没有性交却有接吻或性爱抚,究竟算不算“失贞”呢?

 

在全国18到61岁的未婚总人口中,就是到调查的时候仍然没有领取结婚证的人里面,有过性交的比例: 2000年=37.7%;2006年=37.0%;2010年=49.1%。

 

在10年的发展中,男人和女人的未婚同居都一直保持在20%上下,没有显著的增长。这说明未婚同居是一种非常理性且必需的行为,双方同居出于多方面的考虑,其中没有多少性道德的色彩,因此也就不受社会风气变迁的影响。也就是说,对于全体未婚者中至少20%左右的男女来说,现行的结婚登记制度并不适合于他们的需要,或者一部分人是待登记者。尤其要注意的是,这里定义的未婚同居是指双方住在一起超过一个月的人,与夫妻性质类似,这已经跟结婚没有任何性质上的区别,仅仅不符合结婚制度而已。

 

男人女人的所有未婚有性(含同居)在10年中出现了显著的增长,但是增幅还不算最大。由于其中的同居比例是相对恒定的,因此这说明未婚者的非同居的各种性行为显著地增加了。中国社会对于婚前性行为的争论,其实也是主要说这一情况。

 

就未婚有性(含同居)而言,男人的比例在10年间从大约45%上升到大约55%,也就是说,所谓“处男”已经少于半数。可是女性的这一比例却仅仅从30%上升到40%多一些,远少于男性的比例。因此,社会上那些所谓“天下无处女”的说法,基本不符合事实。

 

真正值得注意的是,未婚者与一个以上的人发生过性交的比例,在男人中短短10年就从大约15%直线上升为45%还多一点;在女人中则从2000年的近乎于无,一举跃升为30%还多一点。这种还没结婚就有过多个性伴侣的情况,是中国传统性道德最不能容忍的;可是它就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地剧增了。

 

其五,更加令传统道德恐慌的是:到调查时候为止,无论男女,未婚而有多伴侣的比例,已经非常接近于所有婚前性交的比例。通俗地说,这就是“没有则已,一有就不是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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