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硕士投毒“负心汉” 5类爱情易因爱生恨

 

不是每对恋人都能和平分手,有一些恋人因爱生恨,从而做出伤害对方的事情。伤害对方的同时,最终也把自己给葬送了。31岁的“海归”女硕士因感情纠纷心生怨恨,将一定剂量的有毒物质放进可乐让男友饮用,这种恋情令人伤不起。因此,当人们谈恋爱的时候,一定要避免五种爱情,它们易因爱生恨。

 

网购有毒物质意图杀人

 

1983年出生的被告人史丽莎,2009年时考入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环境工程专业,获得硕士学位后回国。2013年5月,在海淀一家程序培训学院训练营认识了同班同学,即本案被害人乔某,并由此引发了该起案件。

 

据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史丽莎因感情纠纷对被害人乔某心生怨恨,于2013年8月17日通过网络购买有毒物质秋水仙碱1克,意图杀害被害人乔某。2013年8月20日,史丽莎在海淀区一处公寓门口附近,将事先投放了近1克秋水仙碱的可乐提供给乔某饮用。

 

次日凌晨,乔某就因身体不适被送往309医院,先后被送达病重、病危通知书。几天之后,他又被紧急转往协和医院,所幸抢救成功。不过最终这起投毒案,还是造成了乔某因秋水仙碱过量,出现药物性肺损伤、肝功能异常、肺部感染、双侧胸腔积液。

 

上诉称“没想杀死他”

 

2014年9月,海淀法院对此案做出一审判决,认为史丽莎因感情纠纷采取投毒的方式,实施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构成了故意杀人罪。只是因为意志之外的因素未能得逞,属于犯罪未遂,考虑她已取得谅解,最终从轻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

 

宣判后,史丽莎坚持自己只是想教训一下乔某,没想要杀死他,遂上诉至一中院。

 

二审法院认为,史丽莎在侦查阶段多次供述自己想毒死被害人,其身为重点大学环境工程专业毕业的研究生,案发前利用网络查询出服用过量秋水仙碱会在人体内代谢成为一种剧毒物质,还根据人体体重等计算致死量,且在获知被害人已出现中毒反应后也没有积极救治,造成被害人身体严重受损的后果,因此确实构成了故意杀人罪,且一审量刑也在法律规定的幅度内。

 

近日,北京一中院对此案做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情

 

散步时被投毒 男子喝下“苦可乐”

 

在出现呕吐、拉肚子等症状后,乔某被宿舍同学送往医院救治,刚开始大家都认为其是吃东西坏了肚子,但医院一开始没能确诊病因。期间,乔某一直强调病发前喝的可乐味道不对,怀疑问题就出在可乐上。

 

这瓶可乐是史丽莎买的,与乔某同在某训练营接受培训。有同学称,两人关系暧昧,乔某想“断了关系”,但史丽莎不同意,此时,乔某也确认为秋水仙碱中毒,训练营方面报警,一起腹泻直接指向了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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