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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白领“闪婚闪离”为敛财 诈骗岂能披上“合法”外衣

发布:2012-03-02 11:30:00 | 编辑: newvivi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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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山东省威海市一家建材企业老总郑兴才和年轻美貌的王佳小姐“闪电”结婚。可几个月后又离婚,郑兴才直接经济损失达150万元。 后经调查,王佳“巧妙运用”所学的法律知识,利用婚姻“合法诈骗”,结婚4次,诈取了巨额财产。她的“闪婚诈骗”理应受到道德和良知的谴

  民警查验了王佳的结婚证、身份证等都是真实的,她的年龄、学历、个人财产等资料也都是真实的,警方决定不予以立案侦查。郑兴才权衡利弊,只得答应与王佳协议离婚。

  10月9日,他们在民政局办理了协议离婚手续,按照达成的协议,郑兴才给王佳购买的奥迪车、电脑等归王佳所有,另外补偿她50万元,获得补偿后王佳自动搬出新房,从此和郑兴才再无任何瓜葛。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题图与本文无关)

  法官说法  婚姻诈骗,简称婚骗,是以婚姻为诱饵诈骗钱财,俗称“放鸽子”,是最常见的婚姻诈骗形式。然而现在,婚姻诈骗已经演变成利用真实身份和证件进行合法登记结婚的新型诈骗,这种也是最难打击的骗婚形式。

  而本案王佳提供的个人信息都是真实的,并不具备骗婚犯罪的构成要件。王佳隐瞒婚史属于道德品质问题,也许她主观上有通过结婚诈骗钱财的目的,但她的几次婚姻都是有效的,因此不具备立案的条件。

  王佳擅自将奥迪A4等物品隐藏处分,也不是欺诈犯罪。王佳和郑兴才是合法夫妻,她对夫妻共同财产也有处置权。因此,威海警方对王佳决定不予立案侦查是有依据的。

  王佳究竟是自由离婚,还是骗婚诈财?我国法律目前还无法界定。因为王佳登记注册所提供的证明资料、证件都是真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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