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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大职场恶行重伤应聘者

发布:2012-02-05 14:30:00 | 编辑: newvivi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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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伤害一 工作当诱饵骗人先掏钱 ★数据支持:在我们联合所做的调查中,有关求职者遇到的各种招聘陷阱中,收取费用的情况最多,占了27%。收取费用陷阱是指在求职过程中收取求职者各种费用,如风险押金、培训费、服装费、建档费等。 ★经典案例:北京科技大学的

  伤害七

  五险加一金 一个也没有

  ★数据支持:在此次调查中,还有四分之一的被调查者表示,仍然处于五险一金(五险:养老、失业、生育、工伤、医疗;一金:住房公积金)一个也没有的处境中。

  尽管从1995年有劳动法开始实施,国家就明确要求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但是直到十年后的今天,仍然有25%的被调查者没有参加社会保险。另外,还有15%的被调查者有过或者被以各种名义克扣工资或者索性被老板扣着部分工资不发的悲惨经历。

  ★经典案例:在1999年毕业后,黄小姐将自己的人事档案放在当地的人才市场存档,就来到北京一家投资公司工作。经过五年的努力,现在她的业绩在公司相当不错。但是,她自己没有保险和公积金的事一直都没有搞清楚。她只知道,在公司只有元老级人物才有保险、公积金等福利,而他们这些后来招聘的人,保险、公积金一概没有。最近,她向公司提出上保险和公积金的要求,但公司说这是规定,不能有特例。

  ★专家破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劳动法研究所副所长韩智力表示,档案在哪里与缴纳社保没有直接关系。目前北京市有关规定,不管员工档案在不在公司委托存档处,都不能以此为借口不给员工缴纳社保。其实,北京目前的社保与档案是没有关系的。档案在不在北京,在不在公司,都不影响社保的缴纳。而且按照国务院的“住房公积金条例”中的有关规定,企业也必须给职工上住房公积金。

  ★应对措施:韩智力认为,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付劳动者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待遇的,这属于保险福利待遇争议,也和履行劳动合同没有直接的关系。即使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没有约定住房公积金这一项,按照国务院的“住房公积金条例”中的有关规定,企业也必须给职工上住房公积金。它和劳动合同没有直接的关系,但是它是法律单独规定。用人单位只要和职工发生事实劳动关系,即使合同没有约定,用人单位也必须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如果没有享受该权益,职工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寻求相关的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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